浙文职改〔2005〕12号
各市文化局、文物局、厅属各单位:
为做好今年我厅主管的艺术(美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电影放映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根据各专业评审条例和省有关规定,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科学的人才观,贯彻落实“人才强省”和“人才兴文”战略,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暂行规定》的要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为手段,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本行业专业层次和学术水平,培养业务骨干和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进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二、有关评审政策
1、推荐报送对象须严把质量关。切实做到掌握条件、程序规范、材料真实。一般不允许越级申报、学历和任职年限双破格申报。
2、维护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市及省级单位设立的各级评审委员会,包括从评委库中抽取评委,应符合人事部和省人事厅相关规定,在经批准的权限内组织评审。
3、申报程序总体与往年相同。已开展部分专业初、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的市,该专业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参加省厅组建的中评委会的推荐;申报晋升艺术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必须通过省艺术二级高评委会推荐,其他专业则直接进入高评。
4、为增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建立诚信评审机制,提高评审工作质量,推荐送评单位要对受理的材料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对材料的真实性无异议的方可推荐送评。系列主管部门收到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信访件,也将转由推荐送评单位负责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材料。
5、凡推荐送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厅将不予受理:未经批准超越评审范围和评委会权限;经资格审核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存在异议但推荐送评单位不能提供调查核实材料。
三、材料要求
1、送评材料清单1份(贴在资料袋上)。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报评高级一式4份,中、初级一式3份。
4、《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报评高级一式30份,中级一式25份,初级一式15份(若委托省厅评审,则一式25份),统一用A3纸打印报送。
5、今年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对象必须提供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获奖(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和计算机考核的免试问题,按浙人专〔2004〕237号和浙职改办[1997]6号规定执行。
6、《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和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各1份。
7、破格报评者,需填写《破格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并充分说明破格晋升理由,经由所在单位及市或主管厅局职改部门审核盖章。
8、报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提交本人任现职以来已经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论文(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文博、图书专业,提交鉴定的代表作原则上必须发表在公开出版物上。论文鉴定数量要求,图书系列正高3篇,副高正常晋升2篇,破格晋升3篇;文博系列正高3篇,副高2篇。
论文(著)鉴定由省文化厅统一组织。
9、能体现本人专业水平和业务工作业绩的其他材料。
10、《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委托评审函》等相关材料,必须经市文化局和市职改办两个部门审核盖章,省属单位必须经主管厅局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
四、其他事项
1、推荐晋升艺术系列(不含美术)高级资格的人员,破格推荐晋升图书、群文系列高级资格的人员,仍需参加专业答辩。答辩主要围绕专业理论素养、业务知识和技能等方面内容进行,答辩情况提交高评委会参考。
2、评审收费,根据浙价费[2002]229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高级资格评审费280元/人,中级资格评审费180元/人,初级资格评审费100元/人;高、中级资格推荐费分别为150元和80元/人。
3、联系电话:0571-85211721,e-mail:zhhm@zjwh.gov.cn,联系人:朱海闵。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05年浙江省文化厅各专业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受理时间安排表》
附件2《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
附件3《破格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附件4《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免试审核表》
附件5《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附件6《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
附件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浙江省文化厅职称改革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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