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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艺〔2007〕5号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省本届民乐比赛的有关事项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经与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及其下属单位联系协商,本届民乐比赛由浙江烟草香溢旅业集团作为唯一的赞助单位协办。本届比赛的名称更名为《浙江省第四届民乐“香溢杯”比赛》。 二、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抓紧时间部署所辖范围的预赛和复赛工作,复赛由各市组织现场演出比赛。作为省本届比赛,举行12个赛区(11个市加上省属赛区)的初赛、复赛是为了选拔参加决赛的节目,所以不设初、复赛的奖项。请各赛区在4月20日之前完成复赛和上报参赛节目等工作。并尽早向省比赛组委会办公室预报本赛区举行复赛的日期、地点,以便组委会对派遣专家等工作及早作出安排。 三、组委会将不定期编印《浙江省第四届民乐“香溢杯”比赛简报》,报道各赛区赛事等动态。请各赛区指定专人负责撰写有关稿件寄到组委会办公室,以便及时报道和交流沟通。 四、欢迎凡属各赛区所辖范围之内的驻军、武警和各大专院校参加本届比赛,请各赛区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他们。 五、为保证本届比赛质量和鼓励、推动各地民乐发展,对各赛区报送节目的总数量规定如下﹙独奏、合奏等种类可自行调节﹚:杭州、宁波赛区均为16-30个;其他各市赛区12-25个。省属赛区视情再决定。请照此规定努力做好。 特此通知。
附件:1 .浙江省民乐比赛参赛节目﹙演奏﹚报名表 2.浙江省民乐比赛参赛节目﹙创作﹚报名表 3.参赛节目报名汇总表
浙 江 省 文 化 厅 浙江省第四届民乐“香溢杯”比赛组委会 二OO七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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