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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浙江省文化厅
作者: 社文处
2007-03-19 17:20:24 |
为巩固“浙江东海文化明珠”的创建成果,加强动态管理,与时俱进,积极推进我省文化大省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我厅于今年5月下发了《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开展浙江东海文化明珠复查工作的通知》(浙文社〔2006〕37号),开展了对全省2005年(不含)以前创建的374个东海明珠乡镇(街道)复查工作。通过各乡镇(街道)自查、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复查、市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核查,目前,复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各地已将复查结果上报我厅。现将复查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07年3月20日至3月27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我厅联系,超过公示期不反馈视为同意。联系人:吴滨,联系电话:85216610。 杭州市滨江区浦沿镇等317个“浙江东海文化明珠”乡镇合格,继续保留其“浙江东海文化明珠”称号;杭州市桐庐县窄溪镇等28个需限期整改,请各市于2007年6月底前将整改结果上报我厅审核。慈溪市范市等10个不合格,撤消其“浙江东海文化明珠”称号;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等19个原乡镇(街道)被撤并,“浙江东海文化明珠”称号自动取消。 附件一:“浙江东海文化明珠”乡镇复查合格名单 附件二:“浙江东海文化明珠”乡镇复查限期整改名单 附件三:“浙江东海文化明珠”乡镇复查不合格名单 附件四:“浙江东海文化明珠”乡镇复查原乡镇撤消名单
浙江省文化厅 二00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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